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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过始知相忆深 第三章

“Andy,这边!”夏端平一边高呼,一边招手。

桐俊彻眼睛一亮,跨着大步迎向好友。他身穿休闲衫和牛仔裤,肩上背着大型背包,朝气蓬勃,不会因他普通的穿着而减损形象,被牛仔裤紧包着的长腿笔直又修长,连夏端平都不免嫉妒起来。

“John,还麻烦你跑来接机,我搭训—程车就行了。”见到好友当然高兴,但他也明白夏端平对工作的热衷度不比他少,因此并未要求他跑这一趟。

夏端平边和他走去领行李,边笑道:“两年没见面了,你好不容易能来,我当然得尽尽地主之谊,不然怎么说得过去?倒是你能过得了你妈那一关,才真是让我好奇,怎么说服的呢?”

“的确是差一点走不成,不过我爸倒是赞成我来,况且我对这次的case抱着很浓厚的兴趣,要是错过了,我会抱憾终生的,所以不来不行。不过,我最感激的还是你,要不是你找我,我的梦想也就无法实现了。”

“以前刚认识你时,你不就常说将来要设计一间属于中国古风的房子?所以公司开会决定以后,我马上想到你,便向老板建议让你参加。他参考了一些你设计的东西,也觉得很合适,不过,他强调这次‘西子湖畔’的案子很大,单建筑师就请了五位,要我先跟你说设计费没你以前拿得多,但挑战性极高,绝对可以满足你。”

桐俊彻将行李都放在推车上,往地下停车场走去。

“这点我很清楚。有一次我到江苏、浙扛一带,看那些经过数百年、数千年留下来的宅第林园,心里十分地激动。自己的民族有那么美的东西,为什么不继续保存下去?像无锡的畅园,苏州的留园,上海的豫园和北京的恭王府,全都记载着园林家族的起落荣衰,可以说是中华民族的文化资产,只是如今保存完好的已经不多了,这才让我兴起想亲手效法古人,盖一栋属于自己民族的房子的念头。如今总算可以得偿所愿了。”他将行李置于行李厢后,与夏端平一同上车。

夏端平取笑说:“好啦!瞧你说得那么激动,我这土生土长的中国人都没你这样义愤填膺,倒是你去美国这么多年,没被同化真该额首称庆了。”

他旋转着方向盘缓缓驶离机场,朝T市的方向行进。

桐俊彻捏捏眉心,闭眼养神:“我觉得这念头似乎不是这几年才兴起,好像还要再往前推,只是一直想不起来是由何时开始的。从那次车祸以后,很多事我都想不起来,有时候还是很不安。”

“丧失记忆这种症状也是急不得的,有人因此一辈子都记不起过去的事,你还算是幸运的,伯父伯母都在你身边,也就没什么损失,你别多想了。”

“我有时候在想,要不要去找以前在这里认识的朋友,问问看他们过去的事,或许会有帮助也说不定。”

“事情过了那么多年,你要从何找起?”

“这就是最困难的地方,我妈一直不愿意告诉我从前住在这里的情形,只知道出车祸的时候,我人在T市某家大医院里,除非一家家去找,要不然是没希望了。”

“那就顺其自然吧!你哪有这么多时间让你跑遍T市每家医院,三个月内要把设计图搞定,时间可紧迫了。”

桐俊彻睁开眼,吐了口气,意兴阑珊:“是啊!只有顺其自然,不然能怎么办呢?这次除了你和我,还有其他三位建筑师,他们都是什么样的人?”他初来乍到,总要先探探对方的底细,好先有心理准备。

夏端平一脸敬意:“他们可都是这行的佼佼者,都有二三十年的经验,堪称建筑界的前辈,我们这些后辈难免要听人家一点意见,不过,大家一定会相处愉快的。”

“我会当作这是在学一次经验,不会让你难做人的。”他还不至于想鸠占鹊巢、一人独大,以前一个人做事,爱怎么做就怎么做,免不了也有些被宠坏了,但这次可不同,要完成这件工作就得要同心协力。

夏端平白他一眼:“说得这么见外,你的为人我又不是不晓得,否则怎么敢推荐你?”车子行驶在高速公路上,他又问道,“对了,我先知会你一声,年底的时候要麻烦你来当我的男傧相,可不准你拒绝喔!”

“你要结婚了?恭喜,恭喜,总算甘愿要娶人家了。”桐俊彻打趣地说。

“什么?是她迟迟不肯答应我的求婚,这三年来少说也求了上百次,她没一次愿意,所以我只好向人求助,总算让她点头了,所以一不做二不休,为避免她反悔,还是赶快把她娶进门,届时你得再飞来这里,没有男傧相,婚可结不成了。”

“喂,这责任太大了吧!你结不成婚怪到我头上,我可是罪孽深重!好,冲着你看得起我,到时就算要我逃家,也非来不可,这总行了吧!”

“行,就等你这句话,你妈总不会让我结不成婚,非放你走不可了,这下你有理由说了。”夏端平奸奸地大笑。

桐俊彻也大笑:“哈——真有你的,想出这种烂招数。”

“没办法,穷则变,变则通,要应付你妈不能不用险招,如果害我结不成婚,我就飞到美国要你妈负责。”

“要我妈负责?难不成要我妈以身相许不成?那可不行,我才不想要—个这么年轻的继父。”

夏端平猛瞪眼:“什么跟什么?你妈都可以当我妈了,何况我这条小牛可咬不动一根老草,会害我消化不良的。”

“你敢笑我妈是一根老草,不想活了。”桐俊彻作势要掐住他的脖子。

‘‘哎,小心,我在开车耶!这里的路可不比美国好开,你想再撞一次恢复记忆,我可是一点都不想。坐好,坐好,你还是睡——下比较好,坐了那么久的飞机不累吗?”他收起玩笑的心情说道。

“还说哩!我已经有五六天没睡好了,不是我妈在旁边唠叨,就是lulu缠着我,让我疲于奔命,所以我好高兴能逃到这里来。”桐俊彻怨叹地说。

夏端平挑高眉峰:“孟家大小姐不是个大美人吗?若说是个母夜叉还有可能,像她那一类型大家都抢着要,只有你嫌弃,你眼光也太挑了吧!”

桐俊彻没好气地哼气:“你又不是我,怎么知道她适合我?我对那一类型的女人是敬谢不敏,要我娶她是不可能的,个性上不合,即使结了婚也不会幸福的。”

夏端平灵光一闪:“太巧了,我认识一个女孩子,改天介绍给你,她和我从小就是邻居,可以说是青梅竹马长大的,也是我未来老婆的高中同学,长得——不是我在吹牛,标准的美入胚子,做事很精明,但为人没什么心机;就这么办,反正先做做朋友也好,怎么样?”

光听他的形容,那女人还真像和孟璐同一类型的,可是单单只是交朋友,他也不会反对。

“好哇!交朋友是无所谓,我信任你的眼光。”。

“一言为定,等回T市我就跟她联络。”他兴冲冲地思忖,要是将Andy和若葳那丫头凑成一对,就是亲上加亲,那岂不是美呆了?

夏端平两手各提着行李箱,走进一间租来的公寓套房,里面还附设家具和厨具,样样齐全。

“我先帮你租了三个月,满不满意?这里离工地很近,有空你也可以开车过去,附近有几家租车公司,有需要可以去租一辆车来开。”

桐俊彻环视一圈后,感激地拍下他的肩:“谢啦!这里我很喜欢,窗外的风景也很不错,那是——”他指着右方的一条河流问道。

“那是淡河,还有,旁边是最近刚通行的捷运线,可以直达车站,这里虽然不像市区那么热闹,但风景就比市区好太多了;有山有水,再走不远还有条老街,或许还能激发你的灵感。”

他望着那些潮涌般的人群:“这里一向都这么热闹吗?”

“从捷运开通以后才带来这些人潮,也同样带来不少垃圾,不然景观会更不同;今天又是周六,来这里欣赏夜色的情侣很多,黄昏的时候你不妨也去走一走,别有一番滋味。”

夏端平将事情交代完就赶着约会去了,桐俊彻想到要打通电话回美国,找到电话后拨了美国的电话号码。

“妈,是我。”是蒋丽涵接的,“我刚到,你不用躁心,John已经帮我找好住处了——嗯,有,附近有许多卖吃的店,我不会饿死的——妈,我现在不想听lulu的事情!她要是再胡闹下去,就随便她,我不可能为了她连工作都不做。”

他实在受够了,只是没通知她一声就来海岛,这也要气得大哭大闹才甘心,这样的女人娶来当妻子,他会少活好几年。

“妈,我打电话只是要让你安心,没事的话我要挂了,拜!”

他按了电台的开关,一面听一面整理三大箱的行李。

等到大致都将衣物挂进衣橱内,天色已接近黄昏;肚子也饿了,正好到外头熟悉路径,顺道看看John说的那条老街。

换了一套便服,抓了钥匙便出门去。

从捷运站开始,一路上现代商店林立,不少上班族及学生结伴同游,个个都吃着本地的名产;像铁蛋、虾饼之类,新鲜之余,桐俊彻也买了份来吃,还蛮有家乡口味的。

然后,他逛进一条老旧的街道。两排至少有百年历史的建筑物,令人发思古之幽情,红砖瓦墙,虽已不复当年的色彩,却具有它真实存在的价值,它所历经的岁月,就写在那一砖一瓦上。

他仔细地观察每一户的建筑,仿佛走人时光隧道,坠人历史的洪流中;居民打扮朴实,趿着木屐,卖着弹珠汽水、鸡蛋冰和鱼丸,以前的人大概都像这样子在生活吧!

沿路吃吃喝喝,肚子也饱了,桐俊彻跟着人群弯进小巷中,发现里面竟别有洞天。

在落日的余晖下,河面漾着金黄色的光点,波光粼粼。幻想着河畔柳绿如帘,情侣们喁喁低语,款款行过,春天里疏影横斜,暗香浮动;夏天里荷香四溢,红绡翠盖,摇曳生姿。若真有如此美景,他也愿意住在这里一辈子。

建商要取“西子湖畔”这名字,就是为了吸引那些想在城市中找到一片宁静空间的人们吧!能住在一处有山有水的房子中,夫复何求?

桐俊彻往前走两步,挡在前头的人退了开来,他蓦然被某个景色摄住了所有的目光,脚步一顿,硬生生地僵住不动,呆如木鸡地痴望着不远处的女人。

她就站在河堤旁,一阵风拂过她的面颊,吹乱了她乌亮的长发,她慌忙扬手将它勾往耳后,现出那灵秀绝美的脸庞;桐俊彻心跳快了半拍,难以自己地被她的美蛊惑了。好个古典佳人,那藕紫色的洋装因风贴在她的娇躯上,勾勒出她美好的曲线,既柔弱又细致,像雕塑家的精美杰作。

虽然相隔了一段距离,桐俊彻依旧能看得到她眼底的哀愁,那淡淡的落寞引得他莫名心痛。如果她是他的,他会抹去她的哀愁,为她带来欢笑和快乐,而不是任她沉浸在悲伤中。

桐俊彻忽然想起曾看过一本中国古典名著《红楼梦》,上面描述林黛玉的字句,用在她身上再好不过了,书里写道:

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,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,娇袭一身是病。泪光点点,娇喘微微。娴静似娇花照水,行动如弱柳扶风。心较比干多一窍,病如西子胜三分。

内心深处蜂拥而起一股冲动。他想认识她,这样的女人才是他寻觅多年不得的,令他几乎连血液也为此次的相遇而沸腾。

当他想追上前时,人糊阻断了他的路,好不容易排除万难,佳人已失去踪影。她是谁?他还会再见到她吗?

内心的焦灼呈现在脸上,他知道他不能失去她,他非要找到她不可!

那种绝无仅有的占有欲,排山倒海地淹没了他……

咦?好像有人在看她。方雅娴朝四处张望,却只看到到处都是人。是自己神经过敏了吗?她又将视线调回河面上。

“雅娴,快来这里。”徐若葳站在一个摊子前朝她招手,“你吃不吃这个虾饼?很好吃喔!老板,买两份。”

方雅娴抚着肚子:“我已经吃得好胀了,真的吃不下去了。”

“你吃吃看嘛!把这吃完我就不再叫你吃了。’’徐若葳已先付了账,拿一串递给她,“来这里就是要吃遍所有的名产才不虚此行,走,我们再到前面去逛逛。”

徐若葳又拉着她往前头钻,直到脚都走酸了,才到一家卖鱼丸的小店坐下休息,用手拼命扇着风。

“热死人了,雅娴,你真的不吃吗?吃一碗嘛!”她又展开鼓吹。

方雅娴睨着她,好笑地说:“这里的老板该请你来招揽生意,要不是我真的吃不下,也会被你说动,全部都往肚里塞了。”

,徐若葳耸耸肩,半似得意地说:“没办法,我是做业务的人,难免有职业病,不过,只有对你我才那么好心,别人我才懒得管他们吃不吃哩!你是人在福中不知福,交到我这朋友,值得了。”

“是——小女子感激不尽。”她又是打躬,又是作揖,咬着下唇偷笑。

老板娘送来一碗鱼丸汤,徐若葳等不及似的狼吞虎咽着,碗内虽然只有两粒看上去不太起眼的鱼丸,却是远近驰名。大家慕名而来,为的就是要吃它。

“哇!烫死我了。”她舀了一口汤喝,忍不住叫烫。

“慢慢喝,当心舌头烫熟了。”方雅娴也羡慕起她的肠胃,刚吃完冷的,马上又吃热食,胃都没感觉了,要换作是她,早作起怪来了。

徐若葳小心地咬了一口鱼丸,瞥她一眼:“雅娴,我以前不是有跟你提过,我有个从小就认识的邻居,感情一直像哥儿们一样好,打架打到大的。”

“有啊!你提过几次,不是说好像快要结婚了吗?新娘还是你的高中同学,是你从中介绍的,不是吗?”她颔首说。

“对,就是他。他前两天打电话给我,说他有个好朋友从美国回来,还说要介绍给我认识,真不晓得他是怎么回事,自己要结婚了,就巴不得所有人跟他一样,这样简直像在相亲,怪别扭的。”徐若葳撇撇嘴埋怨道。

方雅娴倒认为设什么不好:“若葳,如果对方真的不错,先交个朋友也好!二十五岁正是女人最精彩的年纪,要好好把握时机,错过了缘分又不知道要再等多久,我赞成你去见一下对方,说不定合你的意。”

徐若葳心里有些急了,又不方便直接表示她早有喜欢的对象,因为那个男人就像根木头,总不好要女孩子先表白吧!

“雅娴,我——唉!”她垮着娇颜叹气,“这教我怎么说嘛!你——你明知道的,为什么又要赞成我去?”如今之计只有用暗示的。

方雅娴眨眨眼,霎时顿悟:“若葳,你是说——唉!我当然希望你能当我嫂子,可是我也希望你能有多一点选择的机会,也许还有比我大哥更好的对象,我不能太自私。”

“感情的事也没办法自己控制,认识你大哥以后,我就知道我完了,可是他——他究竟喜不喜欢我?我是不是他喜欢的类型?这些问题我都找不到答案,总不能要我去向他,那多丢人呀!”平常个性爽朗的徐若葳,只有在谈起方明耀时,才会展露小女人的模样。

“既然这样,我帮你向我大哥探探口风,看他如果知道你要去跟别人相亲,会有什么反应,我们先看他的反应如何再作决定;怎么样?”方雅娴也不是很了解大哥究竟喜欢哪一类型的女人,但是以他的木讷,配上若葳的活泼,或许也不失为不错的组合。

徐若葳微红着脸颊,小声地道谢:“谢谢你,要是你大哥对我没什么感觉,我好早点死心,我这人很看得开,反正失恋也不是第一次了。”“你—向对自己很有自信的,怎么可以先失去信心呢?打起精神来,这事包在我身上。”方雅娴为她打气。可是要她大哥采取主动来追求若葳,那才是最难办的事呢!

“拜托你了。”

“没问题。”她比个OK的手势。

“那明天你跟我一起去赴约,顺便告诉我情况,好不好?雅娴,我一生的幸福都寄望在你身上了,拜托!拜托!”

方雅娴禁不住她的哀求:“好吧!真是服了你了,今晚我就打电话回家试探我大哥,明天告诉你好消我会记住的。”

方雅娴回到家已经是八点多,才想先去洗个澡电话就响了。

“喂?”

“雅娴,你终于回来了。”是男人的声音。

“你是——喔!襄理,是你,找我有事吗?”她礼貌地回答。自那天在办公大楼的大厅谈过话后,陆尧光就采取紧迫盯人的招数,常常要约她吃饭、看电影,虽被她客气地拒绝,但他仍是不死心。

陆尧光在那一头热切地说:“我打了一下午的电话,还以为你会在家休息,你——跟朋友出去?”

方雅娴怔了两秒,本不想回答这私人问题,却碍于都是公司同事,不想搞坏关系,只得淡淡地说:“我和若葳去玩,刚刚才回到家,襄理有事吗?”

“原来是和徐若葳出去,那就好。”他似乎是松了口气,还以为她和情敌出去约会了,“雅娴,我是想,明天是假日,要不要一起到夜市逛逛?我有车子,很方便,白天先去海边游泳,晚上正好去大吃一顿,好不好?”

“这——襄理,我明天有事情,恐怕不能去。”她是真的有事,不算欺骗他。

陆尧光沉默了半晌:“为什么你一点机会都不肯给我?雅娴,跟我去吃顿饭真的那么困难吗?我是个讨人厌的人吗?”

他的自怨自艾让方雅娴心软,她歉然说:“襄理,我明天是真的有事,而且我上次也说过了,我是不会再爱上任何男人的,我真的不想耽误你的时间,请你放弃我吧!”她何尝愿意这样无情?只是既无法给他想要的东西,就事先说明白,免得将来亏欠更多。

“我不会死心的,除非你真的结婚了,不然我会一直约你到你答应为止,因为你值得,我再也找不到一个女人像你这样完美无瑕,就宛如一颗上好的珍珠。我不多说了,后天上班的时候见,再见。”

方雒娴沉重地挂上电话。完美无瑕的珍珠?若是他知道她曾怀过孩子,还会这样想吗?别人总把她当瓷女圭女圭般看待,仿佛稍一碰撞就会粉碎,却不知她早已禁得起任何打击。

“铃——”电话铃声再次响起,方雅娴犹豫了一下才接起来。

“大哥?!”她正想打电话回家,还真是兄妹连心。

方明耀轻笑:“小妹,接到大哥的电话这么开心,实在让我受宠若惊。”

“是你们打来的,我当然很开心了。大哥,你找我什么事?”

“妈早上寄了箱香菇给你,要我打电话通知你,你这两天就留意一下快递,免得错过时间了。”

“那么多我又吃不完,对了,若葳也喜欢吃香菇,尤其是香菇鸡,我可以拿一半给她,她那人怎么吃都不会胖,我还真羡慕她。大哥,你知不知道?明天她要去跟人家相亲,我是陪客,听说对方还是美国回来的华侨,不晓得长得怎么样。”她丢出了饵,看鱼儿上不上钩。

话筒那一端久久没有声音,方雅娴掩嘴一笑。大哥好像也有点意思了,不然怎么不说话?“大哥.大哥,你在听吗?”

“嗯,喔,我在听,她——真的要去和人相亲?”方明耀心里不太舒服地问道。像徐若葳那样活泼美丽的女孩子,一定有很多人追,他何必多问。

方雅娴替大哥着急:“是呀!其实若葳并不太想去,她说她不会因为对方是美国华侨又有绿卡才去。”

“可是她——还是要去。”他不满地说。

“那还不是因为她喜欢的男人迟迟不对她表示,总不能要女孩子开口,所以她只好死心跟人家相亲去了。大哥,你心里也是喜欢若葳的对不对?我是你妹妹,你可以对我说实活,大哥,告诉我。”

方明耀犹豫了老半天:“我承认对她有好感,可是——她是个都会女子,条件又好,我不过是个老师,每个月赚的薪水又有限,既不懂得浪漫,又没有情调,我怎能跟人家比?”

“大哥,这些都不是问题,其实若葳并不像她的外表那样,生活也很单纯,你不要想太多,喜欢就来追她,不要等她嫁了别人再后悔。我只要你说一句话,你对若葳究竟怎么打算?”

“我——”

“大哥,这可关系到你的未来,你要眼睁睁看若葳和其他男人结婚吗?”

“当然不愿意。”他冲口而出,“我——我喜欢她。”

“那我就把你这句话跟她说,明天晚上你就打电话到她住的地方,虽然相隔两地,总还有电话、书信可以联络感情吧!大哥,加油。”说着说着,她眼前蓦地一片模糊,然后草草挂上电话。

大哥和若葳还有其他工具可以互吐情衷,但她和阿彻呢?只能靠回忆过下去。

方雅娴在纸上写下自己最爱的一阕词。

日色欲尽花含烟,月明如素愁不眠。赵色初停凤凰柱,蜀琴欲奏鸳鸯此曲有意无人传,愿随春风寄燕忆君迢迢隔青天。昔时横波目,今作泪泉流,不信妾断肠,归来看取明镜前。

那是李白的《长相思》。

小时候由于父亲教中文的关系,被逼着背了许多唐诗宋词,慢慢长大后了解了诗词中的意境,反倒愈爱念它,如今配合了心境,竟也抒发不少郁积的情感。

她衷心希望大哥能珍惜这份感情。有些东西一旦失去了,就再也寻不回来,不管结局如何,至少曾努力过,也不会徒留遗憾。

桐俊彻手上抓着纸笔,脑中不停地回想方才在河边的一幕。

好久没有想画素描的冲动,再见到那女孩以后,竟重拾画笔,开始想要利用铅笔描绘出她的丰姿。

那妍丽的五官——

那柔细的发丝——

那优美的身段——

他愈描速度愈快,那笔像极熟悉她的每道曲线,一勾一捺,就像画过几百遍一般,记忆的深处,又有影子掠过,却快得他没时间去想。

他认识她吗?桐俊彻丢下笔,抱住头部声吟。为什么当他想要回忆时,脑子里像有好几支槌子在敲打,敲得他头痛欲裂,苦不堪言?

她究竟是谁?他的心为何会因她的愁而心痛,为她的悲而心生怜惜?这会是偶然的吗?难道她会是他以前曾经认识过的女孩子?

会吗?有这种可能吗?

不然怎么可能才看一眼,就引起他如此猛锐的感情?他的三魂七魄仿佛也全随她而去,那是恋爱的征兆啊!

桐佼彻继续完成剩下的部分。那画像栩栩如生,却又比不上真人千分之一的纤美,她是独—无二的。

他真的恋爱了,三十年来,这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受,也让他有些不知所措。

满意地审视自己的画,在画的左下角写上几个字——

偶遇临波仙子于水湄怅然而归

他决定明天就去把画裱起来,好日日睹画思佳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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