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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過始知相憶深 第三章

「Andy,這邊!」夏端平一邊高呼,一邊招手。

桐俊徹眼楮一亮,跨著大步迎向好友。他身穿休閑衫和牛仔褲,肩上背著大型背包,朝氣蓬勃,不會因他普通的穿著而減損形象,被牛仔褲緊包著的長腿筆直又修長,連夏端平都不免嫉妒起來。

「John,還麻煩你跑來接機,我搭訓—程車就行了。」見到好友當然高興,但他也明白夏端平對工作的熱衷度不比他少,因此並未要求他跑這一趟。

夏端平邊和他走去領行李,邊笑道︰「兩年沒見面了,你好不容易能來,我當然得盡盡地主之誼,不然怎麼說得過去?倒是你能過得了你媽那一關,才真是讓我好奇,怎麼說服的呢?」

「的確是差一點走不成,不過我爸倒是贊成我來,況且我對這次的case抱著很濃厚的興趣,要是錯過了,我會抱憾終生的,所以不來不行。不過,我最感激的還是你,要不是你找我,我的夢想也就無法實現了。」

「以前剛認識你時,你不就常說將來要設計一間屬于中國古風的房子?所以公司開會決定以後,我馬上想到你,便向老板建議讓你參加。他參考了一些你設計的東西,也覺得很合適,不過,他強調這次‘西子湖畔’的案子很大,單建築師就請了五位,要我先跟你說設計費沒你以前拿得多,但挑戰性極高,絕對可以滿足你。」

桐俊徹將行李都放在推車上,往地下停車場走去。

「這點我很清楚。有一次我到江蘇、浙扛一帶,看那些經過數百年、數千年留下來的宅第林園,心里十分地激動。自己的民族有那麼美的東西,為什麼不繼續保存下去?像無錫的暢園,蘇州的留園,上海的豫園和北京的恭王府,全都記載著園林家族的起落榮衰,可以說是中華民族的文化資產,只是如今保存完好的已經不多了,這才讓我興起想親手效法古人,蓋一棟屬于自己民族的房子的念頭。如今總算可以得償所願了。」他將行李置于行李廂後,與夏端平一同上車。

夏端平取笑說︰「好啦!瞧你說得那麼激動,我這土生土長的中國人都沒你這樣義憤填膺,倒是你去美國這麼多年,沒被同化真該額首稱慶了。」

他旋轉著方向盤緩緩駛離機場,朝T市的方向行進。

桐俊徹捏捏眉心,閉眼養神︰「我覺得這念頭似乎不是這幾年才興起,好像還要再往前推,只是一直想不起來是由何時開始的。從那次車禍以後,很多事我都想不起來,有時候還是很不安。」

「喪失記憶這種癥狀也是急不得的,有人因此一輩子都記不起過去的事,你還算是幸運的,伯父伯母都在你身邊,也就沒什麼損失,你別多想了。」

「我有時候在想,要不要去找以前在這里認識的朋友,問問看他們過去的事,或許會有幫助也說不定。」

「事情過了那麼多年,你要從何找起?」

「這就是最困難的地方,我媽一直不願意告訴我從前住在這里的情形,只知道出車禍的時候,我人在T市某家大醫院里,除非一家家去找,要不然是沒希望了。」

「那就順其自然吧!你哪有這麼多時間讓你跑遍T市每家醫院,三個月內要把設計圖搞定,時間可緊迫了。」

桐俊徹睜開眼,吐了口氣,意興闌珊︰「是啊!只有順其自然,不然能怎麼辦呢?這次除了你和我,還有其他三位建築師,他們都是什麼樣的人?」他初來乍到,總要先探探對方的底細,好先有心理準備。

夏端平一臉敬意︰「他們可都是這行的佼佼者,都有二三十年的經驗,堪稱建築界的前輩,我們這些後輩難免要听人家一點意見,不過,大家一定會相處愉快的。」

「我會當作這是在學一次經驗,不會讓你難做人的。」他還不至于想鳩佔鵲巢、一人獨大,以前一個人做事,愛怎麼做就怎麼做,免不了也有些被寵壞了,但這次可不同,要完成這件工作就得要同心協力。

夏端平白他一眼︰「說得這麼見外,你的為人我又不是不曉得,否則怎麼敢推薦你?」車子行駛在高速公路上,他又問道,「對了,我先知會你一聲,年底的時候要麻煩你來當我的男儐相,可不準你拒絕喔!」

「你要結婚了?恭喜,恭喜,總算甘願要娶人家了。」桐俊徹打趣地說。

「什麼?是她遲遲不肯答應我的求婚,這三年來少說也求了上百次,她沒一次願意,所以我只好向人求助,總算讓她點頭了,所以一不做二不休,為避免她反悔,還是趕快把她娶進門,屆時你得再飛來這里,沒有男儐相,婚可結不成了。」

「喂,這責任太大了吧!你結不成婚怪到我頭上,我可是罪孽深重!好,沖著你看得起我,到時就算要我逃家,也非來不可,這總行了吧!」

「行,就等你這句話,你媽總不會讓我結不成婚,非放你走不可了,這下你有理由說了。」夏端平奸奸地大笑。

桐俊徹也大笑︰「哈——真有你的,想出這種爛招數。」

「沒辦法,窮則變,變則通,要應付你媽不能不用險招,如果害我結不成婚,我就飛到美國要你媽負責。」

「要我媽負責?難不成要我媽以身相許不成?那可不行,我才不想要—個這麼年輕的繼父。」

夏端平猛瞪眼︰「什麼跟什麼?你媽都可以當我媽了,何況我這條小牛可咬不動一根老草,會害我消化不良的。」

「你敢笑我媽是一根老草,不想活了。」桐俊徹作勢要掐住他的脖子。

‘‘哎,小心,我在開車耶!這里的路可不比美國好開,你想再撞一次恢復記憶,我可是一點都不想。坐好,坐好,你還是睡——下比較好,坐了那麼久的飛機不累嗎?」他收起玩笑的心情說道。

「還說哩!我已經有五六天沒睡好了,不是我媽在旁邊嘮叨,就是lulu纏著我,讓我疲于奔命,所以我好高興能逃到這里來。」桐俊徹怨嘆地說。

夏端平挑高眉峰︰「孟家大小姐不是個大美人嗎?若說是個母夜叉還有可能,像她那一類型大家都搶著要,只有你嫌棄,你眼光也太挑了吧!」

桐俊徹沒好氣地哼氣︰「你又不是我,怎麼知道她適合我?我對那一類型的女人是敬謝不敏,要我娶她是不可能的,個性上不合,即使結了婚也不會幸福的。」

夏端平靈光一閃︰「太巧了,我認識一個女孩子,改天介紹給你,她和我從小就是鄰居,可以說是青梅竹馬長大的,也是我未來老婆的高中同學,長得——不是我在吹牛,標準的美入胚子,做事很精明,但為人沒什麼心機;就這麼辦,反正先做做朋友也好,怎麼樣?」

光听他的形容,那女人還真像和孟璐同一類型的,可是單單只是交朋友,他也不會反對。

「好哇!交朋友是無所謂,我信任你的眼光。」。

「一言為定,等回T市我就跟她聯絡。」他興沖沖地思忖,要是將Andy和若葳那丫頭湊成一對,就是親上加親,那豈不是美呆了?

夏端平兩手各提著行李箱,走進一間租來的公寓套房,里面還附設家具和廚具,樣樣齊全。

「我先幫你租了三個月,滿不滿意?這里離工地很近,有空你也可以開車過去,附近有幾家租車公司,有需要可以去租一輛車來開。」

桐俊徹環視一圈後,感激地拍下他的肩︰「謝啦!這里我很喜歡,窗外的風景也很不錯,那是——」他指著右方的一條河流問道。

「那是淡河,還有,旁邊是最近剛通行的捷運線,可以直達車站,這里雖然不像市區那麼熱鬧,但風景就比市區好太多了;有山有水,再走不遠還有條老街,或許還能激發你的靈感。」

他望著那些潮涌般的人群︰「這里一向都這麼熱鬧嗎?」

「從捷運開通以後才帶來這些人潮,也同樣帶來不少垃圾,不然景觀會更不同;今天又是周六,來這里欣賞夜色的情侶很多,黃昏的時候你不妨也去走一走,別有一番滋味。」

夏端平將事情交代完就趕著約會去了,桐俊徹想到要打通電話回美國,找到電話後撥了美國的電話號碼。

「媽,是我。」是蔣麗涵接的,「我剛到,你不用躁心,John已經幫我找好住處了——嗯,有,附近有許多賣吃的店,我不會餓死的——媽,我現在不想听lulu的事情!她要是再胡鬧下去,就隨便她,我不可能為了她連工作都不做。」

他實在受夠了,只是沒通知她一聲就來海島,這也要氣得大哭大鬧才甘心,這樣的女人娶來當妻子,他會少活好幾年。

「媽,我打電話只是要讓你安心,沒事的話我要掛了,拜!」

他按了電台的開關,一面听一面整理三大箱的行李。

等到大致都將衣物掛進衣櫥內,天色已接近黃昏;肚子也餓了,正好到外頭熟悉路徑,順道看看John說的那條老街。

換了一套便服,抓了鑰匙便出門去。

從捷運站開始,一路上現代商店林立,不少上班族及學生結伴同游,個個都吃著本地的名產;像鐵蛋、蝦餅之類,新鮮之余,桐俊徹也買了份來吃,還蠻有家鄉口味的。

然後,他逛進一條老舊的街道。兩排至少有百年歷史的建築物,令人發思古之幽情,紅磚瓦牆,雖已不復當年的色彩,卻具有它真實存在的價值,它所歷經的歲月,就寫在那一磚一瓦上。

他仔細地觀察每一戶的建築,仿佛走人時光隧道,墜人歷史的洪流中;居民打扮樸實,趿著木屐,賣著彈珠汽水、雞蛋冰和魚丸,以前的人大概都像這樣子在生活吧!

沿路吃吃喝喝,肚子也飽了,桐俊徹跟著人群彎進小巷中,發現里面竟別有洞天。

在落日的余暉下,河面漾著金黃色的光點,波光粼粼。幻想著河畔柳綠如簾,情侶們喁喁低語,款款行過,春天里疏影橫斜,暗香浮動;夏天里荷香四溢,紅綃翠蓋,搖曳生姿。若真有如此美景,他也願意住在這里一輩子。

建商要取「西子湖畔」這名字,就是為了吸引那些想在城市中找到一片寧靜空間的人們吧!能住在一處有山有水的房子中,夫復何求?

桐俊徹往前走兩步,擋在前頭的人退了開來,他驀然被某個景色攝住了所有的目光,腳步一頓,硬生生地僵住不動,呆如木雞地痴望著不遠處的女人。

她就站在河堤旁,一陣風拂過她的面頰,吹亂了她烏亮的長發,她慌忙揚手將它勾往耳後,現出那靈秀絕美的臉龐;桐俊徹心跳快了半拍,難以自己地被她的美蠱惑了。好個古典佳人,那藕紫色的洋裝因風貼在她的嬌軀上,勾勒出她美好的曲線,既柔弱又細致,像雕塑家的精美杰作。

雖然相隔了一段距離,桐俊徹依舊能看得到她眼底的哀愁,那淡淡的落寞引得他莫名心痛。如果她是他的,他會抹去她的哀愁,為她帶來歡笑和快樂,而不是任她沉浸在悲傷中。

桐俊徹忽然想起曾看過一本中國古典名著《紅樓夢》,上面描述林黛玉的字句,用在她身上再好不過了,書里寫道︰

兩彎似蹙非蹙籠煙眉,一雙似喜非喜含情目態生兩靨之愁,嬌襲一身是病。淚光點點,嬌喘微微。嫻靜似嬌花照水,行動如弱柳扶風。心較比干多一竅,病如西子勝三分。

內心深處蜂擁而起一股沖動。他想認識她,這樣的女人才是他尋覓多年不得的,令他幾乎連血液也為此次的相遇而沸騰。

當他想追上前時,人糊阻斷了他的路,好不容易排除萬難,佳人已失去蹤影。她是誰?他還會再見到她嗎?

內心的焦灼呈現在臉上,他知道他不能失去她,他非要找到她不可!

那種絕無僅有的佔有欲,排山倒海地淹沒了他……

咦?好像有人在看她。方雅嫻朝四處張望,卻只看到到處都是人。是自己神經過敏了嗎?她又將視線調回河面上。

「雅嫻,快來這里。」徐若葳站在一個攤子前朝她招手,「你吃不吃這個蝦餅?很好吃喔!老板,買兩份。」

方雅嫻撫著肚子︰「我已經吃得好脹了,真的吃不下去了。」

「你吃吃看嘛!把這吃完我就不再叫你吃了。’’徐若葳已先付了賬,拿一串遞給她,「來這里就是要吃遍所有的名產才不虛此行,走,我們再到前面去逛逛。」

徐若葳又拉著她往前頭鑽,直到腳都走酸了,才到一家賣魚丸的小店坐下休息,用手拼命扇著風。

「熱死人了,雅嫻,你真的不吃嗎?吃一碗嘛!」她又展開鼓吹。

方雅嫻睨著她,好笑地說︰「這里的老板該請你來招攬生意,要不是我真的吃不下,也會被你說動,全部都往肚里塞了。」

,徐若葳聳聳肩,半似得意地說︰「沒辦法,我是做業務的人,難免有職業病,不過,只有對你我才那麼好心,別人我才懶得管他們吃不吃哩!你是人在福中不知福,交到我這朋友,值得了。」

「是——小女子感激不盡。」她又是打躬,又是作揖,咬著下唇偷笑。

老板娘送來一碗魚丸湯,徐若葳等不及似的狼吞虎咽著,碗內雖然只有兩粒看上去不太起眼的魚丸,卻是遠近馳名。大家慕名而來,為的就是要吃它。

「哇!燙死我了。」她舀了一口湯喝,忍不住叫燙。

「慢慢喝,當心舌頭燙熟了。」方雅嫻也羨慕起她的腸胃,剛吃完冷的,馬上又吃熱食,胃都沒感覺了,要換作是她,早作起怪來了。

徐若葳小心地咬了一口魚丸,瞥她一眼︰「雅嫻,我以前不是有跟你提過,我有個從小就認識的鄰居,感情一直像哥兒們一樣好,打架打到大的。」

「有啊!你提過幾次,不是說好像快要結婚了嗎?新娘還是你的高中同學,是你從中介紹的,不是嗎?」她頷首說。

「對,就是他。他前兩天打電話給我,說他有個好朋友從美國回來,還說要介紹給我認識,真不曉得他是怎麼回事,自己要結婚了,就巴不得所有人跟他一樣,這樣簡直像在相親,怪別扭的。」徐若葳撇撇嘴埋怨道。

方雅嫻倒認為設什麼不好︰「若葳,如果對方真的不錯,先交個朋友也好!二十五歲正是女人最精彩的年紀,要好好把握時機,錯過了緣分又不知道要再等多久,我贊成你去見一下對方,說不定合你的意。」

徐若葳心里有些急了,又不方便直接表示她早有喜歡的對象,因為那個男人就像根木頭,總不好要女孩子先表白吧!

「雅嫻,我——唉!」她垮著嬌顏嘆氣,「這教我怎麼說嘛!你——你明知道的,為什麼又要贊成我去?」如今之計只有用暗示的。

方雅嫻眨眨眼,霎時頓悟︰「若葳,你是說——唉!我當然希望你能當我嫂子,可是我也希望你能有多一點選擇的機會,也許還有比我大哥更好的對象,我不能太自私。」

「感情的事也沒辦法自己控制,認識你大哥以後,我就知道我完了,可是他——他究竟喜不喜歡我?我是不是他喜歡的類型?這些問題我都找不到答案,總不能要我去向他,那多丟人呀!」平常個性爽朗的徐若葳,只有在談起方明耀時,才會展露小女人的模樣。

「既然這樣,我幫你向我大哥探探口風,看他如果知道你要去跟別人相親,會有什麼反應,我們先看他的反應如何再作決定;怎麼樣?」方雅嫻也不是很了解大哥究竟喜歡哪一類型的女人,但是以他的木訥,配上若葳的活潑,或許也不失為不錯的組合。

徐若葳微紅著臉頰,小聲地道謝︰「謝謝你,要是你大哥對我沒什麼感覺,我好早點死心,我這人很看得開,反正失戀也不是第一次了。」「你—向對自己很有自信的,怎麼可以先失去信心呢?打起精神來,這事包在我身上。」方雅嫻為她打氣。可是要她大哥采取主動來追求若葳,那才是最難辦的事呢!

「拜托你了。」

「沒問題。」她比個OK的手勢。

「那明天你跟我一起去赴約,順便告訴我情況,好不好?雅嫻,我一生的幸福都寄望在你身上了,拜托!拜托!」

方雅嫻禁不住她的哀求︰「好吧!真是服了你了,今晚我就打電話回家試探我大哥,明天告訴你好消我會記住的。」

方雅嫻回到家已經是八點多,才想先去洗個澡電話就響了。

「喂?」

「雅嫻,你終于回來了。」是男人的聲音。

「你是——喔!襄理,是你,找我有事嗎?」她禮貌地回答。自那天在辦公大樓的大廳談過話後,陸堯光就采取緊迫盯人的招數,常常要約她吃飯、看電影,雖被她客氣地拒絕,但他仍是不死心。

陸堯光在那一頭熱切地說︰「我打了一下午的電話,還以為你會在家休息,你——跟朋友出去?」

方雅嫻怔了兩秒,本不想回答這私人問題,卻礙于都是公司同事,不想搞壞關系,只得淡淡地說︰「我和若葳去玩,剛剛才回到家,襄理有事嗎?」

「原來是和徐若葳出去,那就好。」他似乎是松了口氣,還以為她和情敵出去約會了,「雅嫻,我是想,明天是假日,要不要一起到夜市逛逛?我有車子,很方便,白天先去海邊游泳,晚上正好去大吃一頓,好不好?」

「這——襄理,我明天有事情,恐怕不能去。」她是真的有事,不算欺騙他。

陸堯光沉默了半晌︰「為什麼你一點機會都不肯給我?雅嫻,跟我去吃頓飯真的那麼困難嗎?我是個討人厭的人嗎?」

他的自怨自艾讓方雅嫻心軟,她歉然說︰「襄理,我明天是真的有事,而且我上次也說過了,我是不會再愛上任何男人的,我真的不想耽誤你的時間,請你放棄我吧!」她何嘗願意這樣無情?只是既無法給他想要的東西,就事先說明白,免得將來虧欠更多。

「我不會死心的,除非你真的結婚了,不然我會一直約你到你答應為止,因為你值得,我再也找不到一個女人像你這樣完美無瑕,就宛如一顆上好的珍珠。我不多說了,後天上班的時候見,再見。」

方雒嫻沉重地掛上電話。完美無瑕的珍珠?若是他知道她曾懷過孩子,還會這樣想嗎?別人總把她當瓷女圭女圭般看待,仿佛稍一踫撞就會粉碎,卻不知她早已禁得起任何打擊。

「鈴——」電話鈴聲再次響起,方雅嫻猶豫了一下才接起來。

「大哥?!」她正想打電話回家,還真是兄妹連心。

方明耀輕笑︰「小妹,接到大哥的電話這麼開心,實在讓我受寵若驚。」

「是你們打來的,我當然很開心了。大哥,你找我什麼事?」

「媽早上寄了箱香菇給你,要我打電話通知你,你這兩天就留意一下快遞,免得錯過時間了。」

「那麼多我又吃不完,對了,若葳也喜歡吃香菇,尤其是香菇雞,我可以拿一半給她,她那人怎麼吃都不會胖,我還真羨慕她。大哥,你知不知道?明天她要去跟人家相親,我是陪客,听說對方還是美國回來的華僑,不曉得長得怎麼樣。」她丟出了餌,看魚兒上不上鉤。

話筒那一端久久沒有聲音,方雅嫻掩嘴一笑。大哥好像也有點意思了,不然怎麼不說話?「大哥.大哥,你在听嗎?」

「嗯,喔,我在听,她——真的要去和人相親?」方明耀心里不太舒服地問道。像徐若葳那樣活潑美麗的女孩子,一定有很多人追,他何必多問。

方雅嫻替大哥著急︰「是呀!其實若葳並不太想去,她說她不會因為對方是美國華僑又有綠卡才去。」

「可是她——還是要去。」他不滿地說。

「那還不是因為她喜歡的男人遲遲不對她表示,總不能要女孩子開口,所以她只好死心跟人家相親去了。大哥,你心里也是喜歡若葳的對不對?我是你妹妹,你可以對我說實活,大哥,告訴我。」

方明耀猶豫了老半天︰「我承認對她有好感,可是——她是個都會女子,條件又好,我不過是個老師,每個月賺的薪水又有限,既不懂得浪漫,又沒有情調,我怎能跟人家比?」

「大哥,這些都不是問題,其實若葳並不像她的外表那樣,生活也很單純,你不要想太多,喜歡就來追她,不要等她嫁了別人再後悔。我只要你說一句話,你對若葳究竟怎麼打算?」

「我——」

「大哥,這可關系到你的未來,你要眼睜睜看若葳和其他男人結婚嗎?」

「當然不願意。」他沖口而出,「我——我喜歡她。」

「那我就把你這句話跟她說,明天晚上你就打電話到她住的地方,雖然相隔兩地,總還有電話、書信可以聯絡感情吧!大哥,加油。」說著說著,她眼前驀地一片模糊,然後草草掛上電話。

大哥和若葳還有其他工具可以互吐情衷,但她和阿徹呢?只能靠回憶過下去。

方雅嫻在紙上寫下自己最愛的一闋詞。

日色欲盡花含煙,月明如素愁不眠。趙色初停鳳凰柱,蜀琴欲奏鴛鴦此曲有意無人傳,願隨春風寄燕憶君迢迢隔青天。昔時橫波目,今作淚泉流,不信妾斷腸,歸來看取明鏡前。

那是李白的《長相思》。

小時候由于父親教中文的關系,被逼著背了許多唐詩宋詞,慢慢長大後了解了詩詞中的意境,反倒愈愛念它,如今配合了心境,竟也抒發不少郁積的情感。

她衷心希望大哥能珍惜這份感情。有些東西一旦失去了,就再也尋不回來,不管結局如何,至少曾努力過,也不會徒留遺憾。

桐俊徹手上抓著紙筆,腦中不停地回想方才在河邊的一幕。

好久沒有想畫素描的沖動,再見到那女孩以後,竟重拾畫筆,開始想要利用鉛筆描繪出她的豐姿。

那妍麗的五官——

那柔細的發絲——

那優美的身段——

他愈描速度愈快,那筆像極熟悉她的每道曲線,一勾一捺,就像畫過幾百遍一般,記憶的深處,又有影子掠過,卻快得他沒時間去想。

他認識她嗎?桐俊徹丟下筆,抱住頭部聲吟。為什麼當他想要回憶時,腦子里像有好幾支槌子在敲打,敲得他頭痛欲裂,苦不堪言?

她究竟是誰?他的心為何會因她的愁而心痛,為她的悲而心生憐惜?這會是偶然的嗎?難道她會是他以前曾經認識過的女孩子?

會嗎?有這種可能嗎?

不然怎麼可能才看一眼,就引起他如此猛銳的感情?他的三魂七魄仿佛也全隨她而去,那是戀愛的征兆啊!

桐佼徹繼續完成剩下的部分。那畫像栩栩如生,卻又比不上真人千分之一的縴美,她是獨—無二的。

他真的戀愛了,三十年來,這是第一次有這樣的感受,也讓他有些不知所措。

滿意地審視自己的畫,在畫的左下角寫上幾個字——

偶遇臨波仙子于水湄悵然而歸

他決定明天就去把畫裱起來,好日日睹畫思佳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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