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二時,我和死黨阿關去逛夜市,阿美想撈金魚回去養,我沒興趣,就在一旁的小花小草攤買了一盆網紋草(想說大學生活嘛!要培養雅興,悠閑地過,每天種種花弄弄草,多好!);就這樣,我開始養那盆小小的、可憐的、被放在一架竹編三輪車花器里的網紋草,我每天澆水,讓它在陽台上曬太陽,跟它講話,日子一天天過去,結果……
它死了!!
一個學期都沒列,就被我種死了!
弟弟和他的好友知道俊,露出不可思議的夸張表情(好象我殺了人一樣);這兩個大男生說,網紋草我都能養死,這輩子別再想種什麼了(據這兩位生物系「高材生」的說法,網紋草是丟著也會活,生命超強的低等植物……)我呆了一下,莫非我把它當「蘭花」養,太優渥,才死的!!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