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十寸半直徑的錄音帶!這種錄音帶,通常的長度是兩千四百米,用普通的速度,在錄音機上,可以放錄超過四小時。
問題並不在于錄音帶怎樣,而是我們根本沒有料到彩虹留下來的東西是錄音帶,當然我們沒有帶錄音機來,沒有錄音機,錄音帶對任何人,一點意義也沒有!而偏偏我們又急于知道彩虹和王居風兩人,究竟在鬧些甚麼鬼!我們三人互望著,只有苦笑,一句話也說不出來。費遜十分好奇地道︰「這是甚麼東西?」
白素簡單地向費遜解釋著,我道︰「小姐,你遇到他們的情形,可以說一說?」
費遜道︰「可以,那時,我躺在草地上,看著枯草中的蒲公英,我正吹著氣,使蒲公英飛起來,忽然在我的面前,出現了兩個人的腳……」
我忙道︰「你……你只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