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後記啦!
我知道你們有點想扁我,而且這種想扁的心情已經很久了,我能體會。不過別傻了,你們當然扁不到我,頂多只能摔摔你們租來或買來的書聊表悲憤一下嘍。
如果沒去翻翻以前的序出來看,還真忘了我似乎對你們承諾過她--孟紅歌。
好啦,現在有心情寫她了,發覺她不是那麼難搞的人物,以前一直以為她是呢,真是誤會了。
寫任何角色都是看心情的,這個故事的雛型在多年前就定案了,也早就打算從「妹妹」這個身分上去破題著墨,差別只在如何寫出令我滿意的成果。而今把「妹妹」配到自家,配給卓然,是我比較喜歡的設定,就寫了。
第一個版本是打算將她配給收養她的梁姓警官本來應該有的兒子,也寫了一萬多字。不過每次拿出來瞧,都會愈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