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件事起碼有兩個真相︰我說的真相,與玫玲說的真相。如果你相信我,我是個有說不出苦衷的人,如果你相信玫玲,那麼我是個負心的壞男人。
我的故事是這樣的︰
當我認識玫玲的時候,我在銅鑼灣皇仁中學念中三,十五歲,玫玲在聖保祿修女學校念中二,十四歲。我們是在舞會認識的。
她打扮像「十七歲」雜志中的模特兒,大篷裙,小白襪子,前劉海,馬尾巴發型,熨得像油條,卷發地垂在腦後,秀麗、活潑、可人。
我與她情竇初開,雖然沒有花前月下,卻也看過不少早場公餘場,小冰店里吃過菠蘿冰,散步逛過維多利亞公園,陪她到大丸公司找新式襯衫,我們在一起很快樂。
然後會考畢業,我以五優二艮的成績考進港大,再三思量之下,轉到輪敦大學的皇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