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寫這篇文章的起因,只是因為這麼一段話,「一個人要是死了,完全消失,只留下精神,還會有人認得嗎?帶著本來的記憶寄住在另一個人的身體里,是幸運還是不幸?重新活一次——真的比較好嗎?」
因為一直帶著這樣的思考來寫,所以想得比較多。《又見葉繁花》其實有兩個女主角,一個是葉繁,一個是業茵。我給了她們同樣不幸的開始,卻給她們安排了不一樣的結局,自然是因為兩人性格不同。業茵在文里說過這麼一句話︰「人只有活著,才能說自己真正想說的話,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。」她雖然明白了這一點,但最後卻動搖了,也許這就是為什麼葉繁活了下來,而她卻死了。
我的小說里,第一次出現這麼復雜的多角戀(笑),其實我不習慣寫N個人追求一個人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