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小嵐作了一個這輩子最「貴」的決定。
我用我畢生的積蓄,買了一棟中古屋。而且是只看過兩次之後,便決定買下這間位于馬路邊的房子。說實在的,一直到與賣方簽約時,我還有一種置身夢境的渾噩感。
我竟然就這樣把自己給賣出去了!
以前,每次工作上遇到不順遂時,小嵐可以很瀟灑地說,做到今年底,本小姐就不玩了。可是現在,腦中若有這種念頭萌芽,「貸款」兩個字就重重地當頭壓下,打散一切豪情壯志。
嗚……鳴,英雄氣短啊!只能為五斗米折腰了。
從購屋的一切程序,一直到如何裝修、預算控制等等,快讓小嵐一個頭兩個大,既要想辦法把二十幾坪的房子弄得寬敞些,又要符合長輩口中的「風水」,實在是很難達到兩全其美。
不過話說回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