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這篇後記的時候,發生了一件很烏龍的事。
事情是這樣發生的,話說某楓寫完稿後的隔天,快快樂樂的買菜回家準備煮頓好吃的。就在我拿著大包小包下車進屋時,不知為什麼居然很神奇的左腳絆到右腳,然後……
扭、到、腳、了!
受傷後的我第一件事當然不是去看醫生,而是打電話到處哭訴,可沒想到得到的響應不是「活該」就是「沒看過這麼呆的人」,我娘親還毫不留情的說「穿乎底鞋也會扭到,笨死了」,我好像還听到「手沒事就繼續打稿,別到處撒嬌抱怨了」……
人、人、人家都受傷了!怎麼還那麼的殘酷?!
還是爹地最好,跟他抱怨絕對不會冷言冷語,還會叫我去醫生,給我秀秀!
現在腳上腫了好大一個包,什麼地方都不能去了,只能在家租DVD看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