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兩三年前寫的文字(之所以說是文字而非小說,是因為它實在沒多少故事性。抱歉,委屈你的眼球了)。現在翻出來亮相到底有點難為情。
我一直想寫一個穿風衣的男人,他用寬大的風衣來包裹心愛的女子。他的愛是不動聲色的,是隱忍的。而他的那個小可人,她總是要通過風衣的溫度來測量愛意的濃度。
我常常以為,風衣會成全一段愛情。也常常祈願,會有那麼一種偶然,遇上了便可以是永恆。
永恆是個美好的詞眼,看在眼里想在心底有幸福滿溢的感覺。
對著屏幕敲這些文字時,我本來想讓穿風衣的男人唱主角的,可到後來──實在的,我也不明白為什麼會變成這樣,居然滿篇都是那個喜愛紫色的女子在飄來晃去。還有男主角,呃,他好像被我寫得痞了那麼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