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中三年,班里才子佳人眾多。畫漫畫,寫小說,對對子,搞得比紅樓夢的大觀園還熱鬧。
夏某人第一次開始嘗試寫長篇故事,而且,是用手一筆一劃地在筆記本上寫。寫的就是前面這個大家現在所看到的故事。對我而言,這是一個有非常特別意義的故事,或者文筆下夠優美,或者故事不夠精彩,或者風格不如人意。但它代表的,是青春時代最甜美的夢!
盡管對故事的內容與男女主人公的性格都做了很大的修改。而且,也由以前寫的大概兩萬多字擴展到了現在的規模。但那是很苦痛的歷程,又要顧學習又想寫好,好在我有同伴。是初中時最好的朋友,班里文筆最好的女孩子。她喜歡瓊瑤《船》里的那個叫可欣的女孩子,所以用了那個名字做了自己小說的女主角。憑心而論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