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日晚上,靳子杰開車載倪小瑤朝陽明山而去,告知將委派她一項工作。
兩人已交往半年,當初她在傷勢稍復原後,原打算返回渡假村工作,他卻表示反對,只因想任命她為他的私人管家,為他看管他的住處。
結束休假的他,除了出國出差,多半時間都待在台北公司,她若回宜蘭工作,兩人相處時間勢必減短,他私心只想將她掛在身邊,不讓她再去服務其他客人,對其他男人笑容可掏。
他以她母親必須靜養為借口,讓她跟母親一起搬去他那里住,一方面她可便于照顧母親,一方面替他打理房子,而他亦可對準岳母表達孝行、跟準末婚妻培養感情。
這種形同同居的生活,保守如她本來應該不能接受,她母親也不會同意才是,但在他軟性說服兼強硬作為下,她母親接受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