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年前交出第三本稿子後,最近一直在想一件事情,想之前絮絹曾說過,寫作不是有一雙手,有一個鍵盤就能寫得出來的。
那麼寫作需要具備什麼?與生俱來的天分?還是澆不熄的熱情?或是源源不絕的靈感?
那一次的交談中,我記得當時告訴絮絹,我是憑感覺在寫作,也很清楚憑感覺寫作是多麼危瞼的一件事,隨時都有可能再也寫不出來。
至于感覺是什麼?我也無法形容,只能說是當下的心情。
寫第一本《羊特助入虎口》時,當時的心情是煎熬的,五味雜陳到每天都想哭卻都哭不出來,不斷的反復在想愛情是什麼?
寫第二本《收容金貴夫》時,當時的心情還是很糟糕,只是失眠狀況稍微好一些,依然每天都難過得不停在想,幸福是什麼?
寫第三本時或許看開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