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寫小說以前,我還是個留戀書海中的小小讀者﹝這不是廢話嗎?﹞,依照當時的心情優劣租閱的小說性質也大不相同,心情好就擇女主角是調皮調性的,最好把男主角磨練到聖人的境界,心情不好就找可憐得要死的女主角,讓男主角逞流氓逞到梨花帶雨。
因此,每次的閱讀都是帶著輕松愉悅或是想要被虐的心情翻開書籍,所以……這就有不同的地方啦!
沒寫小說時,看小說的負擔就沒這麼大,自由的享受作者字里行間的視角與觀念,然後學習到「喔!原來說這句話給人的感覺是這樣啊!」或是「咦?這麼做就可以讓喜歡的人注意到?」等等之類。
這里穿插小屁孩時期的小事︰話說那是初小七的純戀,情萌在國中時期的某年。那個男生的人緣很好,但不是老師心目中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