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相余先反應過來,他緩緩情緒,道︰「檢座,警方制作筆錄時,我的當事人不想讓家人為他擔心,所以對于案情他諸多保留,未將實情全盤說出。」
她看著汪相余,沉靜地問︰「保留了什麼?」
「我當事人的父親早逝,由母親開出租車持家,底下還有三個分別高一、國二和小六的弟妹。為了減輕母親負擔,他滿十六歲即在大伯開的修車場當學徒,打工賺零用錢好補貼家用。母親開出租車,生意時好時壞,有時家用不夠就先和大伯一家借,他在那里上班,幾次听見伯母對伯父抱怨他們欠錢拖太久,所以……」所以紀家揚的伯母私下告訴他,欠的錢就從他薪資里扣。
一開始,紀家揚認為合情合理,直到伯母連該給他的餐費、加班費等費用都未給,他才意識到不對。問了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