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以前凡芯就是一個懶人,讀書時,除非是老師要求必須寫筆記,不然課本里面是干干淨淨,就算有,也是圖案居多,沒法子,我喜歡以圖像記東西。
出社會後,寫最多的就是報表,踫到要寫文字就裝死,反正身邊高手很多,我潛到水底不出來就對了。
想想,能讓我寫這麼多文字的事,除了寫故事,就是大綱跟角色設定,尤其是角色,我會描述一大堆,大綱寫完以後,還會寫場景,這一場什麼人物出場,要發生什麼橋段,寫得很仔細,後來發現,或多或少劇情都會有所變動,然後就越寫越少。
這本不知道是懶人病發作,還是怎麼樣,總之,男女主角本是《前妻請留步》里面的配角,當時就有設定,只是沒有寫得很詳細,最主要怕實際動筆寫時會綁手綁腳。
結果原本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