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機
我的手機終于報銷了。
要特別說的原因是,我這支手機總共使用了四年零三個月。
並不是兩三支替換使用,而是這四年零三個月,我就一直使用它--當四周的人都開始用彩色螢幕手機的時候我沒換,當照相手機變成普遍商品的時候我也沒換,當現在流行起攝影手機的時候,我還是沒有換。
這四年來它就這樣跟著我,摔也摔過,也曾經找不到過,但後來都安然無事。
用了四年,它的外表非常斑駁,按鍵上面的數字也有幾個不見了,老舊到就算掉在路邊大概也不會有人去撿,可沒關系,手機我只用來打跟听,所以就算它真的不是彩色、不能照相,不能攝影,我還是不換。
但即使我很愛它,它終究還是因為太老舊而逐漸不太能使用。
來電……不響。
撥出去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