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提-斯台恩通過妙巧的詐騙手段,竊得了十多萬美元,這一點是沒有疑問的。他是在過了法定期限之後某一天被逮捕的,這一點也是沒有疑問的。
是他在此期間逃避逮捕的方式,使紐約州上述斯台恩一案成為劃時代的案件,而且影響深遠。它把法律帶到了第四度空間。
因為,你瞧,在犯了詐騙罪竊取了十多萬元巨款之後,斯台恩不慌不忙走進了一架時間機器——這也是他非法佔有的——並且把對七年零一天的控制裝置調置到未來。
斯台恩的律師的解釋很簡單︰在時間里藏身和在空間里藏身並沒有本質的不同。如果在七年限期之內警方都沒有發現斯台恩,那是他們活該倒霉。
地方檢查官指出,法定的期限不是為在法律和罪犯之間做兒戲用的。它是為保護罪犯免除懼怕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