搬家搬家,辣媽又要搬家了!
年初房東太太打了通電話過來,表示要收回辣媽住了一年半的房子。
由于辣媽和房東的契約簽到六月,房東太太等于是客氣的先行告知,好讓辣媽有時間找房子,也就是說,搬家成了不容改變的定局。
為了讓各位看倌了解搬家之辛苦,辣媽決定在此公告搬家的辛酸史讓各位知曉——
搬家,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找房子。
天啊!年初到距離和房東簽約到期的六月底,還有將近半年的時間,就算找到合適的房子,哪有房東願意等那麼久的時間才讓你搬進去?于是找房子的時間成了頭痛的課題。
再來是搬家公司該怎麼找?
上回辣媽搬家時,隨便找了家在樓梯間印上電話的搬家公司,對方還來現場估價,可明明只估一萬,最後卻給我收四萬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