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了幾十本愛情小說,我想我還滿清楚故事應該要怎麼走,會比較具有戲劇張力。
像《不要、不要忘記你》這一本書嘛,最好是從婚後開始寫(這樣火力比較集中),而且重點最好擺在厲政剛努力想要破冰,藍萱則拚力抗拒,他最後心灰意冷,于是決定與妻子「相敬如冰」的這個部分,會比較討喜。
至于,第二個高潮嘛,則是應該放在藍萱失憶之俊,厲政剛因為心灰意冷,不願再相信她,而露出單純本性的藍萱,如何拉近彼此距離的甜蜜復合過程。
但是,那我干麼光是失憶前故事就寫了五章,而且後面明明就可以把戲分更集中于他們兩人對手戲上,為什麼又不寫?
因為我不想多賣幾本書?
冤枉啊!我總希望景氣旺旺旺,狗屋的每個作者都能大賣,又怎麼可能會單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