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覺得寫小說最快樂的時候,就是筆下人物擁有了靈魂。
這時候,不用過度編排情節走向、因為他們的個性會決定他們未來的命運。這時候的故事章節,會像吃面一樣容易進展。(天冷,我現在肚子餓,想來上一碗熱騰騰湯面。)
這本的寫作剛開始,我就很喜歡這對主角。
喜歡鄺野!喜歡他直來直往的表達方式、喜歡他對方淨文那種「你是唯一」的好、喜歡他不自暴自棄,永遠只會加倍努力的特質,甚至喜歡他很MAN的形象。
喜歡方淨文!喜歡她樂于助人卻不把人分類、喜歡她做什麼都很用心的態度、喜歡她遇到問題時,不會只有抱怨,而是會想法子解決的努力心態。
我那麼地喜歡他們,因此他們的想法、表情、可能會做出的決定,對我來說都幾乎要變成不經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