嗨!我又來嘍!(小璇璇上台一鞠躬)怎樣?看完了古裝換時裝,還滿意吧?本來哩,我是打算先給它狠狠寫個十本古裝,然後再換換口味。可是啊,偏偏這陣子看的電影、有趣的小說,通通都是時裝的,害得我滿腦子都是穿西裝打領帶的帥哥,怎麼也和古代連不上個邊。
所以啦,結果就是醬子嘍。
咳!接下來咱們就來談談我的書吧。
其實,我是真的很喜歡寫作的。不是想出名,也不是因為它可以賺錢;而是,我有好多好多的愛情和浪漫想告訴你。所以,每當我完成一本小說,就像是已經把這些美好的愛情分送出去,讓我覺得好開心、好開心。
如果你覺得我的小說讀起來很溫馨、很柔情,那就對了,因為,那就是我理想中的愛情。
或許有人會覺得,愛情不就應該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