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覺得,寫小說最困難的一關就是故事的起頭了。
或許不是每個人都這樣,但是以我來說,有了靈感之後,到開始設定故事大綱、落筆寫下第一句話,短則一個禮拜,長則半個月、一個月的,總是操死我不少腦細胞。
不過,我有個朋友能夠不用找靈感、不寫大綱,只要一支筆拿起來就能振筆疾書,最高紀錄只花了八、九天就完成了一本十萬字的小說,簡直不是人──是神哪!
像那種「快手」,當然天生就是吃這行飯的料,至于像我這種「龜速型」的慢手,還敢全職在家寫東西養活自己,肯定是天生有「自虐傾向」的傻蛋一個吧?
嗯……好像有點Blue喔?大概是因為天氣太冷了,冷得平果的十根手指頭都快不像是自己的,好像夾著十根冰棍在打鍵盤一樣,加上兩排牙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