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老實招認,其實會寫這本小說,是因為書中的那場搶劫。
怎麼說呢?
前不久,我在洗澡的時候胡思亂想,想到了搶劫的情節,然後就興奮莫名,發誓一定得寫下來,當時的想法跟書上下完全相同,而是更白痴又不可思議,例如︰女主角將搶匪踢飛撞到玻璃門、男主角的爺爺被女主角槍殺等,可是我想了下,畢竟還是得讓各位讀者能笑著看完這本書,而不是急著追殺作者,所以就改了下情節,更符合言情小說的走向。
但是在下還是讓女主角暴露膽小又自私的一面,我是想說,如果是正常人應該都會有這種反應,硬要把女主角改成無私的偉人,例如;挺身而出幫大家擋子彈,或是一把搶下搶匪的槍枝等,那也太夸張了。有點小缺點才是人類啊!不過我可是超級喜歡書中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