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喜歡一個人,勝過兩個人三個人四五六七以上的人們。可是當我一個人時發現的好地方好東西總是忍不住,要跟另一個人兩個人三四五六七人說……這是我個性里的矛盾處,我喜歡這樣沖突的自己。有時候愛孤僻有時候很合群,都沒有關系,只要相約的人們能夠理解我,我就很舒服很放松。
我喜歡累到快爆肝之前或之後,先去熟悉的小吃店點滿一桌子的菜,吃到走路得扶著肚子走的地步,這肚子多出來的重量,會讓我更根植于這世間,不讓我太飄忽,以為自己己經是神仙,可以不食人間煙火,然後我就會乖乖寫稿賺錢。
我喜歡清晨五點時還不睡覺,喜歡那時候出門,走很遠的路。
並且完全憑直覺走,沒有固定巷弄,我愛看晨曦中的那些公寓,想象住在里邊的人們。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