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完《火人》,自己覺得頗好笑。因為這本書的男主角畢雅夫感覺上像是都在談情說愛,完全不務正職一樣。
我想,這是因為畢雅夫的個性里有一種「今宵有酒令宵醉」的特質,這種特質隨興而狂放,反應在他的嘻笑怒罵間。就算他工作必須忙到三天沒法子合眼,他也依然會是像陣風般地溜去嬉戲。當然,在旁人看來,他似乎未還在游戲中。其實不然。
我覺得畢維夫的這部分特性,有點類似SOHO族。別人看到的通常都是我們在正常工作時間不務正業的那一面,至於一天王作十二個小時的那種拚命狀況,則經常被忽略。(呃……我有工作十二個小時過嗎?嗯,似乎……還有認其努力的空間。)總之嘛,我對我的作品很認真,就像畢雅大對他的工作一樣啦!
現在,來談談……